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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沸沸揚揚的討論著多元家庭立法的議題,

說實在的對於法案沒有多加了解的我其實也沒資格多說什麼,
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見解和疑惑,其實從很多大家的留言回覆和辯論,

大概就知道一些大家支持和反對的爭議點在哪裡。

 

 

有人反對著修法後,單方即可解除婚姻關係的立法,婚姻的寓意會日益式微。

有人反對針對同性婚姻子嗣,採用非自然傳承方式違反自然法則,

有人反對同性婚姻,認為只有單性別會對小孩子造成成長的陰影,

而有人是認為傳統一男一女維持的家庭是人類生存延續的基礎!

 

先別否認的,我身旁基督徒的親友們都是非常嚴厲的在反對著。

 

 

 

我的朋友們很多都是同性的伴侶,

和他們相處在一起我很自在,也不覺得和異性戀人有什麼不同。

 

結婚,其實只是一張證書讓兩個人在一起可以共同的保障!

這部分我不覺得有任何可以反對的意義點!

 

同性婚姻破壞現有傳統家庭體制?

那不同意同性婚姻,就不會有同性戀者存在嗎?

那不能結婚, 他們就不會在一起嗎?

現在世界上如此多的同性戀者,是否世界平衡就是崩毀了?傳統已經式微了?

 

 

 

 

 

而對小孩的影響,我是覺得也要由教育方式來給予觀念,

而不是認為同性父母就會讓小孩有性別上一定會混淆的認知吧?

 

那父母離婚後的單親小孩,是不是長大就會認為一個人就是要單身而不會尋求婚姻?

那其實都是受小時候大人環境與教育的方式而導致!

單親小孩常常成為霸凌對象?

單親沒有錯,錯的都是同儕父母對離婚的莫名貶低,導致小孩子在無知下所做出的錯誤舉動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但多元家庭的法案擬定,也的確要因應民情不同而應有不同制定條款!

而不是僅單單的沿用國外法條,卻忽略的不同國情下的適應能力。

可以接納的接納,該保留的保留。

這部份就應該是有深入了解利法相關條文後,才能深入討論的。

而不是為了贊同而贊同、為了反對而反對。

 

 

 

 

看到網路上好多人偏頗的言詞,突然有些感慨。

你認為是對的或是錯的,你也應該例證出站得住腳的言論,

而不是只是告訴大家世界末日了。

沒有明確立足點的辯論,只是強辯;要說服大眾,是需要更多資料與事實去佐證的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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